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或者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新版中使用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这一表述,而2017年版中使用的是“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这反映了政府部门名称的更新和调整 。新版中省略了2017年版中关于“或者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治理的”这一部分内容。新版中提到的是“依法给予处罚”,而2017年版中则明确指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或者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的,或者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治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